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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美卿:开展校企合作,携手共赢

更新时间:2019-07-23来源:中国双创

    翟美卿,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妇联常委、香江集团总裁、香江社会救助基金会主席。

香江集团产业涉及商贸流通、家居连锁、金融投资、健康养老、资源能源、地产开发、教育产业等七大版块。1990年,翟美卿女士以家居卖场起步,拥有“香江家居”、“金海马家居”两大品牌、200多家连锁卖场,首创中国“专业化家居卖场”、“仓储式销售模式”和“连锁经营模式”,并打造国内家居第一大电商平台“金海马商城”(www.kinhom.com)。

1996年起,香江集团开始涉足其他行业,实现了多个行业的“全国第一”。其中,金融投资领域,是最早投资金融业的中国民营企业之一,战略性控股和参股多家金融机构;商贸流通领域,迄今开发近2000万平方米商贸物流平台,构建全国家居商贸物流网络;地产开发领域,成功打造出锦绣香江、翡翠绿洲等精品楼盘系列;资源能源领域,投资建立的洛阳香江万基铝业,是经国家发改委核准的第一家由民企为主导的大型氧化铝企业;健康管理领域,构建了国家卫生部评定的首个亚健康管理基地——香江健康山谷。

翟美卿女士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慈善事业。2005年,她倡导成立了中国第一家国家级非公募基金会“香江社会救助基金会”,累计为扶贫、助教、赈灾等社会各项公益事业捐资10多亿元。20多年来,翟美卿女士荣获“中国十大女杰”、“全国三八红旗手”、“中国十大慈善家”等荣誉。

    记者:我们了解到,您一直关注留守儿童的问题,随着农村留守儿童数量大幅减少,大量留守儿童随父母迁入城市生活,还有部分留在农村生活,您如何看待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的问题呢?

翟美卿:全国共摸底排查出农村留守儿童902万人,与全国妇联2015年6月的报告数据6102.55万相比,大幅减少,这与近年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采取的扶贫攻坚、户籍制度改革、随迁子女就地入学等一系列政策有关。未来工作中将把落实家庭监护责任作为保障儿童健康成长的最基础制度。如果不能尽快解决随迁子女及留守儿童的问题健康成长的问题,那么将会导致问题青少年和随迁子女被迫返乡等社会问题的出现。为此,我认为下一步留守儿童工作的重心可适当从农村转移至城市,并提出相关建议如下:(一)启动城市农民工随迁子女调查,全面了解城市随迁子女数量和生活状况。以社区、工厂为单位了解尤其是大中型城市随迁子女数量和生活状况,为进一步开展对该群体的关怀提供数据支持。(二)调整教育控人制度,解决城市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难问题。(三)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在城市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聚集地区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补充作用。(四)设立全国性关注留守儿童(包括随迁子女)问题的基金会,充分动员社会资源解决留守儿童问题。由国家相关部委牵头,整合各方资源成立定位于解决留守儿童/随迁子女问题的全国性基金会,加快整合调动社会资源的参与,共同解决留守儿童/随迁子女问题。 

 

 

 

 

    记者:尽管慈善信托已跨出历史性的一步,但仍处于摸着石头过河的新时期,您认为我国后续将如何更好的将慈善信托工作落地?

翟美卿:慈善信托方面还是要看政策制度建设的推动力。如,配套税收政策未明确,导致大额捐赠资金设立慈善信托的意愿不高;另外,慈善组织作为慈善信托受托人的落地难度大,目前《民政部、银监会关于做好慈善信托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对慈善信托备案出台相关细则,要求设立备案时,慈善信托受托人需提供开立慈善信托专用资金账户证明,但实际操作中慈善组织往往因无法在银行开设专用资金账户而受阻无法成为受托人(目前国内仅有一例成功案例)。

我建议,从以下几方面尽快优化慈善信托发展的相关政策,让司法、税收、央行、银监会共同努力,进一步优化慈善信托积极作用,反哺慈善事业,推动慈善信托焕发盎然生机。

1、加快对慈善信托的税收鼓励制度建设。要培育慈善信托顺利发展的土壤,税收鼓励制度不可缺位,建议尽快启动慈善信托的税收政策建设,由中央统一制定、地方负责执行。慈善信托票据涉及政府多部门之间的业务协调,建议财政、税务和民政部门充分协作,尽快组织制定并发布慈善信托票据具体制度文件,加大税收优惠在慈善信托实践中的执行力度。

2、扫除慈善组织作为慈善信托受托人的落地障碍。建议央行积极参与到慈善信托的制度统筹上来,建立促进《慈善法》落地的银行专用账户开立规则,同时银监会给予专门的业务指引,允许慈善组织开设专用于慈善信托的银行账户。

3、鼓励信托公司与慈善组织间的多样化合作。例如,除现有的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慈善组织作为执行方的模式以外,还可以鼓励构成“双受托人”模式。在这一业务模式中,信托公司作为主要经营信托业务的金融机构,开展公益信托具有公益财产破产隔离、公益财产多样化、公益资金归集渠道多样化、公益财产保值增值、规范管理透明运作等优势;而慈善组织具有税收优惠的制度优势,同时在公益项目运营方面更具经验。因此,通过设立双受托人,信托公司与慈善组织实现专业化分工,相互促进。

4、鼓励慈善信托在法律体系内的大胆创新。如鼓励受托人(信托公司、基金会)以集合信托的形式由更多小额捐赠人发起慈善信托;鼓励慈善信托与家族信托的结合,开展综合的家族财富管理业务,使高净值人群财富得到合理的保护并应用于公益慈善领域。 

   记者:目前在校大学生除了学费以外,在创业、培训、日常消费等多个领域上都开始出现了信贷资金需求。庞大的蓝海市场催生出大量开展校园信贷业务的机构,加上互联网金融的崛起,校园信贷领域出现野蛮生长、无序扩张的局面。从中开展业务的机构鱼龙混杂、良莠不齐,您如何看待校园信贷问题?

翟美卿:时代在变化中不断产生新的市场需求,校园信贷属于成长链金融的重要部分,对大学生进行适当的授信是合理的,不应将校园信贷“妖魔化”。对于校园信贷,关键在于规范及引导,让无序变为有序,从阴暗走向阳光。对此,我建议:

    一是明确准入标准,严控准入机构。校园信贷市场是一个较为敏感的市场,需要市场主体具有充分的风险认知,强大的实力背景及坚守道德底线。对于校园信贷业务,应实行准入制,相关监管机构需制定业务准入门槛,对业务资格进行审批。对校园信贷产品的宣传方式、贷款利率、风控体系、催收方式等要素进行规范,把握好创新的尺度。对大学生的合理消费需求研发产品,分层分类授信,给予大学生正规、阳光的校园信贷渠道。

二是开展校企合作,携手共赢。目前只有国开行开展助学贷款单一类别的校园信贷业务。针对大学生日益多样化的信贷需求,校方应对本校学生的信贷需求进行调研摸底,掌握情况,引入正规合法具有业务资质的校园信贷机构进行合作,设计产品匹配需求。从信贷业务到实习就业,校企合作领域不断延伸,校方既能为大学生提供合法正规的渠道,企业也能够获取及培育未来的优质客户群体,携手共赢。建议可首先在沿海地区的知名高校开展试点工作。

三是建立大学生信用、诚信体系。缺乏信用约束体制及失信惩罚制度是大学生失信行为的根源。规范引导校园信贷的健康发展,需要逐步建立起针对大学生的信用、诚信体系。大学生的信用状况将直接影响其以后毕业、就业、创业、出国深造、贷款等重大事宜,让大学生树立起信用意识、诚信意识、风险意识。大学生的信用、诚信体系的建立对防控校园信贷的风险,推动校园信贷持续健康发展,乃至整个诚信社会的建立都具有积极的意义。

四是加强大学生金融知识的教育,培育正确的金融观。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或已进入金融深化阶段,金融创新不断出现,基本的金融知识成为了当代年轻人必备的基本素养。加强大学生金融知识的教育,培育正确的金融观念,一方面能让他们擦亮眼睛,识别金融陷阱,做好自我保护,另一方面对合理健康的消费观念及行为的培育及形成也是有所裨益。 

 

 

 

 

 

    记者:在“互联网+”的时代背景下,发展智能化养老,既能够显著提升养老服务效率,又能保证老人不与子女、熟悉的社区环境相脱离,为居家养老提供了更多可行性,是未来居家养老模式的一个新趋势,我们在智能养老方面存在哪些困难?如何推动我们的智能化居家养老?

    翟美卿:1、统筹规划力度不够。智能化居家养老是一个系统性工程必须利用互联网、云计算和物联网等先进技术,通过智能化设备、互联网服务等手段连接医疗、家政、餐饮等公共养老资源,共同构建一个养老服务互动平台。但由于养老社会服务体系尚不完善,智能化养老与之相匹配的医疗及上下游配套服务并没有得到有效的落地和整合,没有从全局进行规划和设计,很多智能化居家养老还停留在“概念”层面上,配套弱、无标准、服务不落地问题突出。

  2、技术不成熟,缺乏准入门槛。我国智能养老产业刚刚起步,在某些技术方面仍然不成熟,市场上从事智能化设备的企业鱼龙混杂,相关设施设备没有准入标准,特别是在带有移动健康功能的智能终端设备上体现得尤为明显,有些智能化设备误差较大,无法满足老年人需求。除了精确性不足外,数据收集后分析算法的不成熟、无标准,使一些智能终端设备实际上并无法带来更多的实用价值。

  3、政策扶持力度不够。一是国家现行的税收等优惠政策仅限于非盈利性养老机构,而智能化居家养老作为养老服务企业缺乏相应的政策支持;二是智能化养老缺乏相应的财政支持。比如,目前智能化设施设备主要依靠老人自行购买,且成本较高,影响了智能化居家养老的普及和推广,智能化养老作为一项带有公益性质的民心工程,未建立相应的财政保障机制。

  4、推广力度不够。社会上对智能居家养老的知晓度较低,老年人对智能居家养老普遍缺乏相应的了解。在已开展智能居家养老的项目中,多数仅服务于个别小区和福利院。

     关于如何推动我们的智能化居家养老方面,我认为:

  1、积极推动智能化居家养老的标准建设、规范先行。建议制定一套完善系统的规划和指导,为各智能化养老机构提供可依照的标准。比如,从技术角度上,需要制定智能化养老设备的行业标准和准入门槛,对于数据的收集、整体、分析也应建立相应的技术性指导和规范,更科学地指导老年人的日常生活、医疗保健;从养老平台的使用上,应建立全国统一的养老信息平台,实

  2、现平台对接,建立养老大数据,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养老数据资源的深加工和再利用,拓宽养老大数据应用范围。

  3、对智能化居家养老项目和企业给予政策扶持。智能化养老在产业发展初期、运营压力较大的情况下,需要政府给予相遇的政策扶持。首先,建议完善养老服务型企业的相关税收、财政支持政策。其次,建议政府加大对智能化居家养老的资金投入,对于智能化居家养老平台给予适当的补贴,对于购买智能化设备的老年群体,根据财力定向补贴。

  4、多渠道培养居家养老人才队伍。建议各地教育主管部门鼓励院校等开设或与在线教育机构联合举办老龄护理保健专业;在资金、人员等方面,支持高等、中等职业技术院校的老年护理保健专业建设;采取提供全额奖学金、工作后提供带薪进修等措施鼓励学生报考,确保足够数量的毕业生进入养老服务行业;调整该类专业人员的收入分配政策,提高薪酬和社会保险待遇,探索入职补贴政策,鼓励大专院校对口专业毕业生从事社区养老的护理保健服务。

  5、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建议积极利用社区渠道,向老年群体宣传新型养老理念,使老人们充分接受、乐于使用现代化设备,以提高居家养老品质。同时向子女积极推广智能养老设备,使年轻一代充分了解新产品、新技术的可靠性和便捷性,愿意帮助老人使用这类设备,以享受更优质的养老服务。